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号)文件规定,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如果个人不是一次性取得提前退休补贴收入,则不可以按上述文件规定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应以每次实际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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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30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规定:
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等,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 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