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退一半。 如果撤诉,法院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如果立案时是按照普通程序交纳的诉讼费用,撤诉时可以退还一半。如果立案时是按照简易程序交纳的诉讼费,撤诉时就不会退一半了。 因此,不论是原告自动撤诉,还是因谅解被告而撤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但采取减半收取的办法。
法律分析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以调节方式结案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退还已交纳的诉讼费用的情形包括: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移送后民事案件不需继续审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应当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