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骑自行车,误入机动车道,在上海交通违章,交警已经开了罚款单,必须当场支付罚款吗?

我很配合他们,把身份证号报给了交警,开好罚款单,我就准备要走,因为外面下着小雨,急着要回去,交警直接拉住我的胳膊不让我走,吓死我了,说必须要当场支付。不支付不让走。我就是想问,我不在当场支付,我回家支付,是不是可以?交警是否有权要求这样.扣押我不让我走呢?我就是想咨询一下上海徐汇区交警局做的是不是对的?交警局客服给我答复是我们规定的必须当场支付。我就想知道国家法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徐汇区交警局做的是对的。你不当场交纳罚款,就该扣车。按照的是交通管理有关文件(写了作出这个规定的文件名,“知道”就会不让发表,要审查)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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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4
交通罚款单开具出来不是必须现场交呀,只要15日内交掉就行。
逾期每天按3%缴纳滞纳金,可能交警看你是自行车,怕你回去不交罚款,拿你也没办法,所以才要求你当场缴纳。
或许当地交警队有特殊要求,不然下面交警也不会多此一举。
既然你没有打算不交罚款,那就不用纠结这些,早缴纳总比晚交强。
交管局客户都说必须当场缴纳,那肯定是有地方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