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掉头扣多少分?

如题所述

在高速公路违规掉头扣12分,在普通道路有禁止掉头标志违规掉头的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要遵守法定程序:
1、现场处罚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应当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兼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由交通警察当场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存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按照一般程序给予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一)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制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非现场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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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9
1、在左转的路口掉头

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

2、在直行车道路口掉头

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

3、在中心线为实线路段掉头

属于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章,罚款100元、记3分。

4、在人行横道、桥梁等路段掉头

属于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100元。

5、在无禁左标志路口,在信号灯为红灯时掉头

属于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6分。

6、高速公路上掉头

属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行中心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12分。

公路上掉头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驾驶安全一定要有序、畅通的行车秩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必须坚决禁止,严厉处罚。
第2个回答  2022-03-29
依然是12分,这里要注意,学法减分是在有存在违章记分的情况才能参与的。通过考试的就能少已经产生的记分分值,并不是将记分的最大值增加至18分。
比如上图这辆车,压着人行道掉头,违章行为是“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掉头”,很明显这里的“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基本就是人行道了。所以在掉头时要驶过人行道,然后再掉头。但这不代表你这样做就真没问题,因为还有很多其他因素要考虑。
其实关于如何掉头挺难判断的,里面有很多因素,一个不注意都能违章。因为它不像“红灯行、绿灯停”那样容易判断。所以在这里我给大家一个建议,首先避免那些明显会违章的掉头行为,比如上面的两种,还有明明有禁止掉头标志的,咱不犯这些基础性的错误。其次就是尽量避免在路口掉头,你发现走错了完全可以提前掉头,实在不行先随着车流走,过去路口以后再找合适的地方掉头。什么是合适的地方?第一就是空间大、够安全,第二就是没电子眼。你明白了吧,老司机没罚单并不是他们真的一点都不犯错,只是他们会选择在安全、合适的地方犯错。
违反禁止标线则是从3分调整为1分,驾驶员在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或掉头,大大降低了因驾驶失误而产生的违章成本;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比如未按规定使用4颗螺丝固定,避免了分数直接清零的问题出现;此外,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6-21
1、在左转的路口掉头
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
2、在直行车道路口掉头
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2分。
3、在中心线为实线路段掉头
属于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章,罚款100元、记3分。
4、在人行横道、桥梁等路段掉头
属于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100元。
5、在无禁左标志路口,在信号灯为红灯时掉头
属于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6分。
6、高速公路上掉头
属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行中心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掉头的交通违章,罚款200元,记12分。
第4个回答  2022-06-27
在高速公路违规掉头扣12分,在普通道路有禁止掉头标志违规掉头的扣3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第七点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第八点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