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里普工的工资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目前我国的节日假期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为250天,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62.5天,计算公式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0.83天,计算公式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二)应发工资计算
1、平日工资计算
按照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所以工资计算过程如下: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公式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加班工资的计算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涉及到两个因素,一是加班工资的基数,一是加班工资的系数。
1、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但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工资系数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实发工资的计算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五险个人缴存部分-个人所得税。
一、若是下班后开会半小时算加班吗?
算加班。
1.下班后继续在单位开会应该属于加班。因为所谓的加班,就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而开会也属于单位为了落实本单位的工作而进行的活动,所以理应认定为属于加班。
2: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如果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如果在公司加班却没有给加班费,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但是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比如说投诉人的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一些东西,然后投诉就可以了。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投诉人身份证;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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