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进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应注意哪些问题

如题所述

(一)坚持用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观点来评价幼儿教师的道德行为。 在实际评价中,对于动机与效果的统一的情况,容易做出评价,即动机好、效果好的行为,自然是善行;动机不好、效果也不好的行为,自然是恶行。但是,当动机与效果不一致时,会导致“好心办坏事”。首先要看动机,因为动机存在于行为者的内心,反应和体现了行为者的精神境界和行为的本质。同时,还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片面强调动机或片面强调效果,而应通过实践来评价。对“好心办坏事”的现象,要分析原因,是事先对客观事实认识不全面,考虑不周全,还是因为客观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始料不及的变化。这样,才能修正下一步的意图和方法,使动机与效果统一起来。实践能够不断检验和完善动机,在实践中逐渐使得良好的愿望和良好的效果统一起来。 那么,如何才能正确判断动机的好坏呢?这就需要依据效果和一贯的行为,即使效果不好,但能从幼儿教师一贯的行为中证明动机是好的,也应当判定行为具有善的道德价值,这样体现了动机在行为中的重要意义,也体现了道德行为评价不同于其他评价的特殊性。 总之,在对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时,应遵循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联系动机看效果,透过效果看动机,坚持运用全面的观点,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做出适当的评价。那种只看幼儿学习成绩,不看教师教书育人全过程的评价方式是不可取的。 

(二)坚持用目的和手段相统一的观点来评价幼儿教师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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