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放映是货币资金的增加;
根据财会字[1993]第49号《关于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的上级拨入资金是指建设单位收到投资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拨入的以及从其他渠道取得的供组织和管理基建活动使用的资金。
就其资金的性质来说,不是基本建设投资,而具有资本金性质,但是从目前投资体制看,建设单位尚不具有企业性质,并没有进行企业登记,不能将这部分资金确定为资本金,所以在会计上设置了“上级拨入资金”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的使用方法是,建设单位收到拨入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如果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置列入概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自用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核算,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自;
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的结转,仍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1、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放映是货币资金的增加;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拨款
关于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问题, “研发支出”属于成本类科目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 -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研发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 科目,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1、研发支出在资产负债表填入“开发支出”一栏(在无形资产的下一行,商誉的上一行)。
2、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填入“无形资产”一栏。
3、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在“利润表”或“损益表”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