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社保会注销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强制追缴时效为两年。
就算没交满15年,中间有挺长时间没交社保,社保卡也不会因此自动注销。而且,想退保的话,卡里余额中个人所交的部分还是可以返回的。但社保卡长期未缴费,很多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比如买房、看病、办理居住证、摇号等,缴纳年限不足或缴纳的金额不大,还会影响日后的退休金。
你可以继续缴纳,在原社保卡上继续缴纳。不过原社保卡必须是同一个城市办的。社保缴纳的方式在前10年是累积缴纳的,中间允许有间隔,后5年必须连续缴纳,不可中断,一旦中断,将重新计算时间(指的是后5年),按照这个方式缴纳15年后,在你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所缴纳地区的养老金。所以你不用销户,如果要销户也可以,去原来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如果该企业倒闭,则到工商部门开具该企业倒闭证明,就可以办理销户。
出现以下情况可能需要注销社保卡:
1、持卡人因为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后,会同步办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注销手续,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卡注销手续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清户通知书,到合作银行完成金融功能的注销。而且这种注销一般是自动的,除了及时清理失效的账户,也是为了防备有人冒用或冒领退休金之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如本人因更换新卡或存在多账户,主动请求注销社保卡。这类情况,持卡人在领取新的卡片后,旧卡会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执行旧卡注销操作和物理破坏。换卡前,个人需要先办清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银行业务后,才能申请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而多账户社保,是全国社保未联网之前,才可能存在的情况。比如部分人为了在外地买房,而当地有社保缴纳年限限制,所以在外地也有参保。社保全国联网后,实行“一人一卡”,基本就不存在多账户的问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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