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11-22
《关于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答复
你好: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3.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有几个问题请明确:
①是否提交转正申请?
你于2015年在村里入党,按照一年预备期的要求,请明确是否于2016年对应时间(成为预备党员之日后的一年)向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②是否延期转正?
若是延期转正的话,请明确延长多久时间,按照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那么应该是2017年转正,具体时间以你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后的1年半到2年半。
以上,请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缴纳党费,并按照党员发展相关程序递交转正申请书,积极参与村级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