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税法扣除规定是否也适用于香港公司

如题所述

不适用。香港税法规定和大陆不同,招待费是否扣除要看税务官评判。但是税法里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扣除。香港《税务条例》第16条以及附属条款规定了利得税的扣除项目。规定以下费用可以扣除:(1)借款利息,包括与借款有关的律师费、印花税、佣金以及其他费用;(2)租用楼宇和土地的租金;(3)坏账或者呆账;(4)楼宇、机器、厂房、器具的修理费;(5)权利金支出,包括自有专利、商标登记费用以及购买他人专利商标费用。(6)科学硏究费用;(7)工业敎育费用;(8)退休基金供款;(9)慈善捐款;(10)折旧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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