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为什么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政府采购为什么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有什么法规规定政府采购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吗?

一、法律规定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地方实际
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中,基本都要求供应商提供这种证明,比如:
1、北京《朝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拆迁拆除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材料供应商等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2、四川《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结论
据本人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经验,近年来政府机构越来越重视采购活动中的合法合规问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是应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要求,逐步推广至全国各地政府的操作规范,各省、市大部分均参照下发了类似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和证明。因此,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各地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必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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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7
看到楼上兄弟说我也来回答一下。今天我跑去企业所属地的人民检察院开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前两个月都让开,听检察院同志说现在反贪工作全部移交给监察委,说2018年8月1日开始,全市至全省都停止办理。但是现在监察委刚接收工作还未开始此项业务,所以我公司要投标也无法开具这项证明。因为也没有文字或文件说明,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第2个回答  2018-08-07
现在招标公司要求开,检察院不给开,难为死企业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8

因为完整、规范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政府采购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政府采购法》立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深入研究政府采购监督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报名后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的注意事项

1、要按规定程序采购。政府采购的程序为:编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选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签订合同,验收和付款,结算记账,整理保存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统计。

2、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必须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3、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按规定报批;200万元以下、6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应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即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五种采购方式对号入座,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涉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按规定报财政部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采购监督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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