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案?

如题所述

黑色大丽花惨案,是美国二战后最著名的悬案。1947年1月,洛杉矶西南的雷麦特公园发现一具面貌恐怖的女性尸体,死者伊丽莎白·安·肖特(Elizabeth Short),是一名不入流的演员,由于喜欢黑色被称为“黑色大丽花”,这一案件也被称为黑色大丽花惨案。尽管有大量的媒体报道和无数的官方和私人调查人员参与其中,直到21世纪初仍没有破案,这一案件成为加州历史上有名的悬案。

黑色大丽花案由于被害人尸体遭遇的变态的虐待损毁,以及案发之后一系列诡异的事件后续而至今被世人提起。有多部电影就是以此案件为背景的,2006年上映的一部名字就叫做《黑色大丽花》的电影,读完文章有兴趣的话,周末不妨找来看看。

肖特生前独自在好莱坞飘着,期待着有一天被发现成为电影明星。但明星梦往往是残酷的,美艳却又带着虚荣的肖特,即便收入少得可怜,甚至支付不起每天1美元的房租,也不愿意减少自己在购买服饰上的花销,经济状况落魄,最后不得不偶尔卖淫,以换得一点钱,一顿饭甚至一张可以过夜的床。

肖特生前曾经有与一名飞行员有过一段恋情,但后来这名飞行员在飞行中发生了意外事故,因此受到严重的打击的肖特,开始每日穿着黑色的服装,甚至把自己的头发也染成了黑色,也正是因此在好莱坞街头成了一个标志,开始被人称作“黑色大丽花”。

从肖特本人的特殊经历、尸体的损毁程度和残忍的分尸手法上来看,案犯应该是个典型变态连环杀手(之后再未发现类似的案件,所以未必是“连环”)。

尸体自肚脐处被拦腰斩成两段,面部朝上,双臂上举,肘部弯曲,双腿笔直伸展,分开角度很大(大于60度),两部分尸体被对正摆放,中间相隔约50厘米,尸体被清洗得很干净,现场未见血迹,胸部(乳房)遭到严重破坏,嘴自两边嘴角被割开,伤口直至耳根。尸体被发现时间为1947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从尸体上的露水痕迹判断弃尸时间可能为凌晨2:00左右。弃尸地点周围经常有车辆行人经过,未得到目击报告,很明显,弃尸地点并非案件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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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8

  在西汉的时候有一则著名的杀人案。案件发生在长安闹市街头,被行刺者都是朝中要员,但是最后幕后元凶却被汉景帝刘启都给放了。这就是著名的梁王刺杀案件。

 梁王刘武是汉景帝的胞弟,排行老三,是窦太后的小儿子,窦太后非常的疼爱他这个小儿子。他疼爱到什么地步了呢?窦太后都想让他这个小儿子梁王接他的班了,最后被窦婴给劝阻了。七国之乱爆发,叛军疯狂打梁王,周亚夫也是狠,让这个皇上的亲弟弟死顶着。等到消耗了叛军的锐气之后,袭击了叛军粮仓一举攻破叛军。平定七国之乱后,梁王觉着自己才是功劳最大的人。又唤起了接班皇位的念想,不断给他老娘做工作。但是还是窦婴、袁昂这些人让他的皇帝梦泡汤了。梁王心存怨恨,就买通当时很多的游侠去刺杀朝中大臣,其中也包括窦婴、周亚夫、袁昂这些重臣。不过一个游侠,敬佩袁昂的为人,提前给他透露了这个消息。袁昂去给周亚夫、窦婴通报,但是被游侠死在了闹市之上。出去袁昂还有议臣十余人。窦婴、周亚夫幸免于难。

 

  案件一出,满朝震惊。汉景帝查出了是梁王指使的凶手,准备除掉梁王。结果又是窦太后。窦太后施压,将案件平息了下去,最终也只是杀了梁王手下两个出主意的谋臣。这次案件的重要群体游侠,也在汉武帝时将他们全部赶尽杀绝,汉朝从此再无游侠。

第2个回答  2017-10-10
    红丸案。为晚明三大案件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泰昌帝病重,李可灼进献红丸,自称仙丹。  泰昌帝服后死去。有人怀疑是郑贵妃唆使下毒,旋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查元凶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其中,连坐罪死者众矣。
    2、梃击案,发生在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当时,神宗皇后无子嗣,王恭妃生子常洛,郑贵妃生子常洵。开始,因郑贵妃得宠,神宗想违背“立嗣以长”的祖训,册立朱常洵为太子,遭到东林党的反对,不得已只好册立朱常洛为太子。这时,有个叫张差的人,手持木棒闯入太子的居所——慈庆宫,并打伤了守门太监。张差被审时,供出是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引进的。时人怀疑郑贵妃想谋杀太子。但神宗不想追究此事。结果以疯癫之罪公开杀死了张差。又在宫中密杀了庞、刘二太监,以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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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0-09

提出简单几条防范建议:

A. 正派为人、洁身自好。相当多的命案,都是由婚外情、黄赌毒赌等原因引发。远离这些危险人群、不参与非法活动、不受酒色财气迷惑,自身安全就能更多一份保障。

B. 相信法治、依法维权。不少案件的诱因很简单,例如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城市常见的街头争吵等,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和侵害,请报警解决问题,切莫争强斗气、冲动从事。否则,小问题往往会引发大悲剧。

C. 提高警惕、远离风险。普通人可能遭遇的暴力犯罪主要是抢劫、抢夺、强奸等,避免受害的最有效方法是避免在高危时间、出现在高危地点。前者比如深夜和午后,后者比如城郊和城中村的偏僻小巷、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附近。如果要出现,尽量两人同行,特别是年轻女性需要特别注意。

D. 灵活应对、避免碰硬。如果真的遇到了犯罪分子,要冷静果断,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伺机逃走或报警。如果对方携带凶器或感觉对方失去理智,暂时没有机会逃脱,要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尽量不说刺激对方的语言、不做无谓的肢体反抗,尽可能稳住对方,等待逃生机会。

E. 积极举报、参与防控。打击刑事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鼓励大家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使小害小恶及时得到处理、重大案件及时侦破,这将有利于整个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我们每个人也能变得更安全。

第4个回答  2017-10-09

姓名:Richard Ramirez

外号:「夜间狙击者」(The Night Stalker)、「恶魔的门徒」(Devil\'s Disciple)

出生日期:1960 年 2 月 28 日

现况:生存,在 San Quentin 监狱等候执行死刑

杀人数目:最少 19 人,真实数目不详 ,杀人方法:没有特定

犯案地点:美国西岸洛杉矶 (Los Angeles) 和三藩市 (San

Fransisco),杀人时期: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8 月 31日 ,定罪日期:1989 年

恶行实录: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里,洛杉矶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气氛所笼罩,一切也是因为一名神秘的连环杀手所致。他喜欢偷偷在晚上潜入别人的家中,然后把成年的男性射杀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强奸、杀害再肢解,在完事后则下他的标志——一个倒转的五角星,在墙上、在镜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

由于他跟其他连环杀手不同,既无特定的杀手方式(射杀、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试过),亦非针对某一特别类型的人(被害者年龄由几岁到 70 岁,各行各业都有),毫无线索下令警方对这名无差别杀人犯束手无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恶魔的超能力。案件的转捩点在于警方找到一辆相信是这个杀手用来载猎物到郊外的车子(他也喜欢把小孩带到郊外再猎杀),并在车上找到属于一名少年积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纹。虽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发放给传媒,但这名嚣张凶残、目空一切的杀人狂,却要等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当时他正在洛杉矶的郊外,试图把一个女人拉出车外,却被她的丈夫反击阻止,接著更遭围观的人认出他就是那杀人魔,惨被痛殴一顿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还维持一贯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吓死我吗?人终归一死。各位迪士尼乐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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