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如果是不跨月,就直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跨月,那么就要红字冲销原来的记账凭证。具体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如果有销售折让,那么直接冲减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产品销售成本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