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法庭不公正,很明显的偏袒另一方,不按事实依据判决,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官,当官是为民办正事,

打官司,法庭不公正,很明显的偏袒另一方,不按事实依据判决,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官,当官是为民办正事,办正确的事,法律是铁面无私的,不讲任何情理的,公正廉明,明镜高悬的,贪赃枉法,颠倒是非黑白,想要曝光,应该找什么媒体呢,还是记者呢

不服判决,上诉就可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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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3
建议你先学会如何陈述一件事情,而不是满篇的大道理,相关事件却不见半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