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的规定:“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

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1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的规定:“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3个回答  2018-08-03
  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是相对于传统上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折旧而言的一种折旧观念,它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为加速其资本投资回收态势,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的一种方式。
  加速折旧法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设备入账帐面价值为X,预计使用N(N足够大)年,残值为Y。
  则第一年折旧C<1>=X*2/N;
  第二年折旧 C<2>=(X-C<1>)*2/N
  第三年折旧 C<3>=(X-C<1>-C<2>)*2/N
  ··· ···
  最后两年需改为直线法折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