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毕业和A单位(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签了《三方协议》,报到时把兰色的《报到证》交给了A单位人事科,工作一年后在A单位填《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办了转正定级,2013年在A单位工作超过3年后,通过公开招考进入了B单位编制(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档案转入B单位人事科,在B单位工作至今,问了B单位人事科,我的档案里有白色的《就业通知书》,但没有兰色的《报到证》,估计是A单位人事科没有把《报到证》放回我档案里,我应不应该向A单位要回,如果丢失了,会不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
我从A单位到B单位走的应该是调动程序,不是改派程序。当然我也知道毕业超过2年了也不可能改派了。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我已在A单位办完了转正定级,也不需改派了啊。我是想问,我的档案里没有蓝色的《报到证》,会不会对我的档案流动产生什么影响?比如我以后再报考其他单位的事业编,或者报考公务员等等,审查档案的时候会不会通不过?
也可以这么问:一份完整的人事档案,蓝色的《报道证》是不是其必要组成部分?
谢谢!
我从A单位到B单位走的应该是调动程序,不是改派程序。当然我也知道毕业超过2年了也不可能改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