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关系可以签香港三个月多次往返探亲?

如题所述

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由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属于其他探亲情形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申请人也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但须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内地居民赴港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1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父母双方均为内地居民者,申请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经核查出入境记录,确认子女在香港的,可审批赴香港探亲;而对于子女不在香港者,则不予批准探亲。

扩展资料:

内地居民赴港探亲政策将进一步放宽。北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公安部将于近日发布统一规定,2009年12月25日起,内地居民赴香港探亲将增加1项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的签注。

至于新签注每次可在港澳逗留的时间,该人士称北京市相关部门现正就具体细节跟公安部相关机构核实。特区政府保安局表示,新措施将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到港探亲。

除争取内地适度放宽双程证安排,优先为需要长期来港照顾年幼子女的内地父母,延长双程证期限外,特区政府保安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称,正与内地磋商本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安排,期望能尽快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内地居民赴港探亲再放宽 将增一年多次签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姐妹关系可以申请探亲签注,但只能申请“三个月1次”的。如果是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就可以“三个月1次”或者“三个月多次”签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21
姐妹关系可以申请探亲签注,但只能申请“三个月1次”的。如果是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就可以“三个月1次”或者“三个月多次”签注。
第3个回答  2013-11-28
姐妹关系可以签香港三个月多次往返往来香港双程证 , 有效期五年 , 可以在香港探亲逗留三个月多次往返申请条件 :双程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凭户口本跟身份证原件办理 。探亲签注:探亲签注分1个月多次、3个月多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注,必须本人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4个回答  2018-05-23
不能签多次,但能申请“三个月1次”。如果是探望配偶,父母,子女,就可以“三个月1次”或者“三个月多次”
前往香港探亲的条件:
1、在香港有定居的直系亲属;
2、在香港有因私应聘工作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3、在香港有就学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4、直系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