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被投毒2人身亡!嫌疑人供述投毒细节,为何警察还是将其无罪释放?

如题所述

题目所说的这起投毒案件发生在18年前的重庆奉节县,警方在对案件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发现当地一位名叫李婷(化名)的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且嫌疑人李婷也供述了自己下毒害人的细节,但是最终嫌疑人李婷并没有被判刑,而是被无罪释放。看到这样的处理结果,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甚至有人怀疑案件处理是不是有什么猫腻,但其实这起案件的处理完全是依法进行的,嫌疑人李婷被无罪释放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出的处理结果,是依法处理的。

案件的大致情况叙述

这起投毒案发生在2002年6月3日,案发地是重庆市奉节县,中毒的4人是奉节当地居民何登介夫妇以及2个年幼的孩子。2002年6月3日这天何登介和往常一样去新房子那边忙装修的事,他的妻子则是去街上买菜做饭,到了午饭时间何妻煮好了肉片汤和白米饭,于是去新房子处叫何登介回来吃饭。何妻离家期间,她的儿子刚好放学回家看到桌子上摆着一大盆肉片,就偷吃了一点。过了一会儿何登介的小女儿也从幼儿园放学回家,一家四口到齐了就准备开始吃午餐,结果意外就发生了。

最先毒发的是何登介的儿子,大概是因为他最先吃了一点肉片的缘故,此时他大喊肚子疼并且在地上翻滚,何登介夫妇以为孩子是中暑了,就带他去村里医生那边诊治。医生给孩子用了药,服药后孩子有呕吐,病情也有所好转,然后孩子就被带回家休息。回到家何登介夫妇和小女儿3人开始用餐了,不一会儿小女儿也喊肚子疼倒在地上打滚,夫妇俩也以为小女儿是中暑了,准备起身扶起她,不料双双倒地口吐白沫。

邻居们闻讯后纷纷赶来救援,众人看到何登介夫妇的症状判断他俩是中毒了,于是一面报了警一面把何登介一家4口送往卫生院抢救,最后两个孩子保住了性命,何登介夫妇却没能抢救过来。村民们不希望何登介夫妇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坚决要求破案后再埋葬他们,当时正值夏天,为了保住何登介夫妇的遗体,村民们先是租了冰棺,后来用白酒泡尸来延长遗体存放时间,浸泡5个多月后才被下葬。

警方在案发现场的食物中提取到了毒鼠强成分,这说明何登介一家4口是因为饭菜被人下了毒鼠强而中毒的。在随后的侦查工作中,警方发现当地村民李婷(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李婷后来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李婷说她当时怀疑自己的丈夫与何登介之妻有染,于是怀恨下毒,将毒鼠强下到那盆肉片汤中。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李婷移送检方审查,但是后来李婷并没有被判刑而是被无罪释放了。

嫌疑人李婷被无罪释放的法律依据

根据奉节当地一位知情民警的说法,当年这起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非常重视,抽调数十人成立了专案组来处理此案,但是最终还是因为证据因素而未能起诉。那么从我国法律的角度如何理解这起案件中的“证据不足”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视证据,重视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在只有嫌疑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和对其判刑的。这起案件中除了嫌疑人李婷自己的口供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的证据能证明李婷作案,所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不能对李婷定罪和判刑的,这正是李婷被无罪释放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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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1
嫌疑人被抓获,大家拍手称快,认为受害者终于可以瞑目了,可是检察院却认为嫌疑人作案的证据不足,不能仅凭嫌疑人的供述就起诉她,还需要其他相关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所以嫌疑人被放回了家。
第2个回答  2020-06-21
很明显是因为证据不足才被无罪释放的,嫌疑人供述自己没有投毒,把投毒的事推给死去的人,恰巧所以证据都不能证明是嫌疑人,没办法只能放人。
第3个回答  2020-06-21

18年前,重庆一小农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本来和谐美满的一家4口,在吃完一次午饭之后,却相继中毒,两个孩子可能因为食用不多,救治及时,把命捡了回来,但是那一对父母却因此丧命,警察苦苦追求嫌疑人,最终锁定同村人李某,而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到此结束,但是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警察还是将其无罪释放?为何会有这样的操作?


01.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一家4口其实平常是很少团聚的,因为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里带孩子,生活也算比较和谐,当天是在外打工的父亲回到家里,修盖房子,而为了庆祝,当天家里人还特意做了肉片汤,儿子偷吃了一口,不一会儿就肚子疼,还好吃的少,及时送进了医疗诊所,服下了药,没什么大碍,一家人回到家里,又开始吃饭。

然而,不久女儿就倒在地上,父母刚准备把女儿扶起,却相继也倒在地上,而且据当时的目击人称,两个人口吐白沫,而那时村民们也意识到可能是中毒,将其迅速送往医院,只不过父母的命最终没被救治回来。村民们知道他们是被人所害,为了保留证据,还买了250斤白酒将两人尸体泡了150天左右,也买了雪糕保持温度,只不过最后警察避免引起恐慌,让村民们将两人安葬。

父母去世了,还留下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一儿一女,这两个孩子在其他人的帮助下也渐渐长大,但是他们对父母的冤情从来都没忘记,一直努力追查,后来警察将嫌疑锁定在李某身上 ,李某被抓捕之后也承认是自己投毒,原因是怀疑自己的丈夫与当时死亡的母亲有染,她完全是出于嫉妒。

02.只有嫌疑人供述,却没有证据!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已经真相大白,父母的冤情也终于沉冤得雪,那个害人的人也终将得到她自己的报应,但是在一审之后,警察却将其无罪释放,原因是警察还没有找到当年李某涉罪的证据,单凭她自己的口头供述其实是不行的,来看看我们国家的法律条令就懂了: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意思就是就算是被告人自己认罪,没有证据也是不行的,当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法律条例,其实也是为了防止被某些有心人钻了法律漏洞。

但在这件事情当中,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18年,所以警察搜集证据还是比较困难的,时至今日,嫌疑人已经54岁,证据却一直还没有搜罗到,我想,更让人痛苦的应该是可能眼前这个嫌疑人就是真的投毒人,但是你还不能将其怎么样。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这么先进的科学技术侦查手段下,总有一天这件事情将得到良好解决。

第4个回答  2020-06-21
其实主要是因为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个嫌疑人他投毒害死了这几个人,所以只能把他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