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1月份开始实行绩效工资,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过。由于个人原因,我现在想辞职,想问下各位大虾,1-7月份的绩效工资会补发给我吗?谢谢
我是去年毕业就进了某事业单位(中专学校),在编制,现在是转正期!
一些单位在离职后有与绩效工资相关的年终奖,而一些单位没有与绩效工资相关的年终奖。
正规单位,根据规章制度要发的绩效工资,离职后还可以发。要按照规定和制度发送而没有发送,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中国法律没有规定雇主必须发放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因此,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的发放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雇主内部同意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员工离职时,应阅读公司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发放政策,避免在几天或更长时间内无法获得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的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职,最好与公司协商绩效工资的问题,避免违反内部强制性规定和绩效奖励的失败。
用人单位对奖励劳动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规定执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内部关于绩效奖励的规定只对企业绩效考核有要求,对劳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法院或劳动部门可以按照公平原则进行争议。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每个单元的劳动报酬总额支付整个职工的单位直接在一段时间内,由时间工资,计件工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由6部分。其中,奖金是指付给职工超额的劳动报酬和增加收入减少支出,包括生产奖励等。对产值的限制,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几个具体限值说明》的规定,主要包括超产值、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奖金)等。可以看出绩效奖(年终奖金)是一种奖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
第九条(劳动监督)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全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依法处理投诉。
拓展资料
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参考资料: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