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以此不受理案件是否成立,如果不受理是否应该出具书面证明?请回答时能够的话注明能够支持的法律

劳动监察以此不受理案件是否成立,如果不受理是否应该出具书面证明?请回答时能够的话注明能够支持的法律依据
有一起劳资纠纷,劳动者为了追讨单位未支付工资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补偿以及社保向人社局监察股投诉,劳动监察的人看了投诉书受理后让劳动者回去等消息,后工作人员来电坚持要投诉者自己和用人单位解决,在劳动者和监察工作人员交涉一段时间后先是说劳动者自己到用人单位去要个欠条,盖上用人单位公章,这样他们才能拿着条子去追讨工资,后又说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怎么样(具体忘了),所以以存在争议为由不受理,要劳资双方自己解决,劳动者提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允许单位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并且自己到监察投诉还被告知要写投诉书,但监察受理后却以这种对方口头说的事由就不去追讨,但被告知“存在争议我们不受理”,请问这是不是推脱呢,应该如何解决?

这种事情很常见,一般来说,企业摊子大了,当地关系硬了,区区劳动监察大队送点钱,就那几个人就摆平了。打工者是弱势群体,在打工过程中要保护自己,进公司后要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以及劳动环境和条件。
一旦存在劳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如果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但是有时候这个也不是良药,上面提到的,到劳动监察投诉要写投诉书是必须的,起码要将时间的主要细节全部说清楚,提交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笔记、考勤记录,工资表或领用情况),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是无法律效力的,也没办法作为投诉受理的内容,这点不是工作人员推脱,因为劳动合同法也很清楚的说明了。劳动合同应该是书面形式,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口头承诺就是扯皮的种子。如果被告知存在争议不受理,那就只有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民事诉讼了,具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为准,约定仲裁的,必须到约定的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约定法院诉讼解决的,必须到法院诉讼解决。追问

嗯,感谢您回答了这么多,我也猜测过也许是有相关黑幕,但毕竟现在这方面中央听说还是抓的很紧,就怕不知道,知道是一定会处理的,所以这个我想不是很麻烦的问题,合同也是有的,这个正文中也提到了,投诉书也是有的,这个是他们要求的,我倒是希望他们能口头述完冤情就立即帮大家追讨辛苦钱

现在最主要是希望如果就是去仲裁,他们这边也要给个说法,不受理的话最好给个书面证明,有没有支持这个观点的依据呢?

追答

仲裁的话就比较简单了,只要满足仲裁的条件: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为仲裁并指定了仲裁机构。二者缺一不可,至于劳动监察大队,他给不给你证明,与仲裁结果没有直接关系,更不是仲裁必须的,事情越拖越不好处理,劳动仲裁的速度一般而言是比较快的了。而且是一裁终局。处理事情相对更专业,更迅捷,仅解决经济纠纷,最适合的就是仲裁。

追问

这个听说也是,不过我们5月给监察投诉的,他要是不给证明仲裁说我们过了时效就不好办吧,就怕他们矢口否认说我们之前找过他们投诉,这个是不是一个难解决的问题呢?

追答

你要仲裁,与你是否经过投诉根本没关系,我已经说过了,尽早办理,否则将来调查取证不易

追问

好吧,这怪我没有把问题说的容易理解些,主要的问题是时效,他们不开证明仲裁以时效过了不受理会比较麻烦,这个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追答

诉讼时效两年呢!从应该发工资没发工资开始计算,你这事不会拖了两年了吧?

追问

没有,去年三四月出来,五月底和单位协商,单位不给,后在今年五月到监察投诉的,但听说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一年,弄不懂这个,您认为这样还能没证明去仲裁么?

追答

那不就行了!有争议,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并制定仲裁机构是申请仲裁的基本条件,其他条件根本不需要!

追问

哦,那就是时效没过,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提供下,他们又说我信口开河

追答

民事诉讼法

追问

方便的话请告知下是哪一条吧?

追答

实际上你没有必要在这里和我墨迹的,只要你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去起诉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像你这种情况法院或者仲裁是会帮你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的,你只需要和律师说清楚,没必要自己辩护。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看法律援助条例,讨薪是在法律援助范围内的。

追问

好的,我会尽快联系他们,今天这些设置在人社局内部的科室如果和他们官爷大楼一样也就五点半下班了。可以先看您推荐的这个法律援助条例,它就是叫法律援助条例么,我好问度娘

追答

民事诉讼条例规定的,135条,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错了,民法通则,这几天脑袋乱七八糟的

你用百度查民法通则、法律援助条例即可

追问

知音啊,我也是,可能是秋乏吧,要注重休息啊。谢谢,我试试看,有问题还请赐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8-26
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不知这样的话要不要先让劳动监察出具一个带受理时间的不受理的证明呢,因为原本是在5月去找他们受理的,受理时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第2个回答  2014-08-26
向劳动部门领导上级反映情况。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对方不解决不作为是不行的。追问

他们是市以下的区单位,那您看是先向他们区人社局的领导反映好呢,还是直接上市人社局找市监查,和用人单位的劳资纠纷证据我们很有信心,但不知您说的会不会是监察大队不受理的证据,这个得话我倒是希望他如果真的不想受理能够出具一个书面不受理的证明

追答

对呀。为什么不管要给个说法啊。劳动纠纷要先由劳动管理部门仲裁,之后不服才能到法院起诉的。

追问

和受理的监察股工作人员沟通过,告诉过他所谓的争议不能说对方口头一句有争议你们就信了,追问他“你们依据什么理由不受理了”,他还是坚持我们只认“有争议就不受理”(感觉有点像耍赖啊)

第3个回答  2014-08-26
建议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追问

不知这样的话要不要先让劳动监察出具一个带受理时间的不受理的证明更好呢,因为原本是在5月去找他们受理的,受理时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追答

不需要!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因为如果对方坚持不出具不受理的书面文件的话,你就没办法了。具体是否寻求对方出具的,由你们自己考虑。只要明白一点,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的,并不影响你们申请仲裁!

追问

呃,您的意思是可以先去仲裁,然后在仲裁中要求监察股的人出具不受理证明么?我们也不想把事情复杂化,要个不受理证明主要也是为了证明是找过他们的,只是他们没有处理好罢了,这样也可以延长时效

第4个回答  2014-08-26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发生在两年以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追问

也许是有疏漏,请指出,能够的我会做补充

您回答的4个要求都满足的,我们先是递交了投诉书的,这个正文中也有提到

追答

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存在劳动关系、事实,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
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嗯,这个我们有一个到期的劳动合同的,能够证明,到期后我还在他那儿干了两月呢
那根据3我们可以直接去找法院?但貌似我听到的说法是法院不受理未经仲裁的案件,不知是否谣传呢

4加个补充应该可以,根据咱们之后没签合同的用工,听说有双倍工资

追答

一般情况下是仲裁不受理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或者是对仲裁半决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用工之后,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的,依然行使劳务关系的的,是有双倍工资的。

追问

现在的情况是也考虑去仲裁,只是我们5月找到监察的,他们如果不开带证明证明怕仲裁又说时效过了

追答

仲裁的时效是2年,只要没有超过2年就可以。劳动监察不予处理的,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判决不服的,可以到当地初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对于初级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初级法院所在地的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对于中院判决依旧不服的,可以向省高院进行申诉、上诉时也是有时效的,一般情况下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15日内,申诉是2年内。

追问

关于两年仲裁时效有没有法律依据,小伙伴告诉我说只是一年呢,如果法院倒是民事案件说有两年,不过法院不知处理这类事是不是和仲裁一样不收费了

追答

法院肯定是要收费的,不过你可以在起诉书中表示明白、合理的诉讼要求,要简洁,明了。可以在起诉书送表明让被告人出诉讼费。劳动法第82条上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益受侵害日之起应提出仲裁申请。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追问

呃,那是说这样在起诉书里表示了就可以先起诉了?看您回答这么专业估计您是做这个的,不知如果在您那是怎样收费的呢,不会到一千吧?另外,仲裁的问题呢,怎么没有回复了,不会走丢了吧-_-||

追答

正常程序走,监察不予处理,你可以直接走仲裁,仲裁不予受理,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仲裁不予受理的,会有书面通知函,仲裁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你问是是拖欠工资,那么这个时效的计算是一应该发放工资日,却没有发放工资起计算的。 上面已经回答你了。

追问

呃,是应该发放工资的工资日的两年吗?小伙伴给我的说法是仲裁有一个《劳动仲裁法》,说里面有一条提到了仲裁时间一年,而且是可以从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或和当事人协调时重新计算的,所以按这个算有证明就很保险没过的。两年的不知在哪个法律规定中呢,这个看了之前的回复没有这方面的会回答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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