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职工领取的生育保险津贴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职工领取的生育保险津贴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出于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减轻女职工因生育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
  
  当然了,关于生育保险津贴的额度,各地有相应的法规政策,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可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不同的保险险种,是否需要纳税,由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女职工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了解具体的法规政策。
第2个回答  2015-06-16
不要需要交税的

1:女职工领取的生育保险津贴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出于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减轻女职工因生育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7
只要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6-27
所有保险金的领取都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