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专业人士,去年11月进入现在新单位,工作近一年,公司之前没人说过在公司的第一年不能享受年假,这次需要和家人特别带小孩出游,要请四天假,老板突然提出我没有年假,公司规定第一年都是没年假的,要不就用加班来抵充调休,可是加班三个月清零,剩余只有一天半,要我请事假,事假意思就是扣工资。我说那什么时候才能请年假,老板说要等做满一年之后,意思是第一年做满了,的年假,第二年才能休,如果我现在一定要休年假,那么他可以特批将第二年能用的5天放在现在用,但下一年就没有年假能休了。我觉得十分不合理啊,之前工作的公司都没有这样规定过,我查了相关国家标准劳动法,也没有说过不能休假,了解的大侠们来说说,应该是怎么回事呢??谢谢!!
公司没有相关文字内容的相关规定,新制定的劳动手册也是按照基本劳动法写的,累计工作10年以内的员工享有5天年假。
追答公司这样的规定符合劳动法的要求,按照这样的规定,你就不能享受公休假。多数公司对于员工再次入职的,是按照最后一次的时间计算的。
公司也有人懂法,他们会规避一些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