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中间断一个月能报销吗

公司一个员工在公司工作两年,2014年1月1日到期,12月时表示不想续签在20号之前人事就给他停了,中间因为一些原因又愿意续签,只好从1月又给她参保,怕他12月已经怀孕,这样到她生时不知道能不能享受生育险。请高人指点下怎么办。

生育保险中间断一个月,在中断之前已经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定年限,在辞职后的一段时间是可以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由当地规定。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依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50%。

第十七条 

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申报的本人月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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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3

生育保险中间断一个月,在中断之前已经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定年限,在辞职后的一段时间是可以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的,具体由当地规定。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一)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元/例;

(二)输精管结扎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

(三)输卵管结扎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400元/例;

(四)输精(卵)管复通术(含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800元/例;

(五)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三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例(特殊情况除外);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80元/例;

(六)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例;(七)引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例。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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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9
生育保险如果断了不能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如果出现中断这个是不给报销的

1:您把那一个月的钱补交上了,生小孩还是可以报销的

2:生育保险一般是连续缴交一年才能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否则,只能按天数计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4个回答  2013-12-27
你让她补交1个月生育险就行啦,费用有限的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