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2、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所以,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个人出国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已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一次性支付账户储额。
2、死亡
参保人往生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退保材料:
《养老保险退保申请表》要一式两份还有养老手册是每一种退保情况都要的。
如果是在职死亡要提供死亡证明;出国定居的要提供提供《出境定居》或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农民工回原籍的,提供最后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领取残疾退休金的,提供《残疾退休金审批表》及劳动能力鉴定表。
同时注意,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二、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四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1、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3、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4、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
扩展资料: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6、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