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法律专业读三年就是博士了?

为什么美国法律专业读三年就是博士了?

一般法学博士修读期最少为期三年,当中须包括修毕一定学分的指定课程,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后,学生须撰写一篇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院的认可后便能够获颁授该学院制度的法学博士学位。

Juris Doctor(J.D.)是美国法律教育体系中的第一个学位,设立的目标是为有志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提供学术和职业的训练。

J.D.学业完成时间通常为三年(兼职修读一般需四年),申请者需要具备学士学历,但申请者的学士学历不需与法律有关,念文学或理工学士者皆可申请J.D.学位课程,一般不必写论文,修毕学分数即可获得J.D.的学位。在美国大多数州,法律学士学位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为律师执照的先决条件。

拿到J.D.后,才能申请法学硕士班,日后取得法学硕士(LL.M.)的学位,接着才能申请法学博士班,写出论文并通过口试,取得法学博士(S.J.D.)学位。

扩展资料:

由于美国的法学教育所提供的第一个基础学位名为“Juris Doctor(J.D.)”,而该学位并非博士学位但将之译成中文却又确实是“法学博士”的意思,因为曾为不少非英语系地区带来麻烦。

但由于多个语言中“法学博士”在该语言的社会中早已明确为“法学学科的博士学位”,因此不少遇上此问题的地方均另外再为J.D.定名。

然而在为J.D.定名以前,有不少地区或院校为明确区别J.D.与真正的法学博士学位,会以该学位的正式名称作硬性翻译,例如将S.J.D.定为“法律科学博士”(如上表),虽然从意义上上表所述之四种名称均为法学博士学位,但硬性翻译在不少地方均已约定俗成。

在中文中,不论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均有过将J.D.与其他法学博士学位均译作“法学博士”的情况,为避免两者之混淆,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均曾经研究解决办法,现时,J.D.的官方中文译名为“法律博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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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因为法学院毕业就那么一个职称,我们翻译就叫法学博士,J.D.(Juris Doctor)。你翻译成法学硕士也可以,但是美国总统全这个学历,我们这党·校一读就博士了都,党校才几年。
美国本科没有法学,要本科毕业以后考取法学院,这是一个地狱级的选拔,无意例外选出来的全是精英,所以精英的三年课程足以让他们变成社会人才。实际上如果你是哈佛法学院毕业的,说明你在哈佛读了7年,但是哈佛本科考不上哈佛的法学院也是很正常。美国不是我们这种学年升学制度,医学、律法、商务这些精英系的硕士学院全部要评实力硬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03
JD为法律博士,其资格为拥有大学学位即可申请 (不限科系),需以LSAT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的分数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法律就业市场多以JD学位的毕业生为主要与优先选择。ABA认证后的法学院,其JD毕业生可以选择任何一州的律师执照考试(BAR)来选考,JD毕业生在美国律师执照通过率大部分皆达70%。JD通常需三年毕业,但极少数美国法学院将JD压缩为两年课程,因为将暑期时间亦拿来当成学期来密集排课。绝大部分的美国人皆以JD (Juris Doctor)为他们第一个法学学位。
美国法律界将法学教育作为一种职业教育,重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间的连接。所以美国法学院不设置法律本科(LLB),申请第一个法律学位(JD)是需要一个前置的本科学位。美国的法律教育从研究生阶段起步,而我国的法律教育从本科起步。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普通法系国家JD都是3年学制呢?NO,美国JD/MBA等热门双学位不同学校长度不一:2-4年,但一般英美澳地区的JD全日制为3年,Part-time 的学制3-10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