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认购书能退定金吗

如题所述


签订认购书后定金是否可以退回情况介绍如下:
1、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5、房屋认购书无效: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签认购协议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受人签订及履行认购协议注意的问题,如下;
1、为避免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从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建议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如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自动解除,出卖人应于认购协议解除后约定的期限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买受人。
2、买受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预约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正式合同的内容并应留下书面记录,避免出现如因故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出卖人以买受人未进行过协商或买受人因无法证明与出卖人进行过协商而导致定金被没收的情形。
综上所述,如果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购房定金可以退或者抵作价款;或者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还可以双倍退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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