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撮合表兄妹结婚 13 年被判无效,怎么从法律角度解读?

如题所述

最近陕西安康汉阴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并当庭判决宣告赵某与吴某于2009年2月12日缔结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之父与吴某之母系同胞亲兄妹关系。该案中赵某与吴某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故赵某主张其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应予支持。对于该案,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法律角度来解读:

一、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

1.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款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

本案件的婚姻关系不符合《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第一项,也就是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对于违反法律条款的,则视为无效。这对表兄妹尽管结婚多年,但是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

二、除直系、旁系血亲外,拟制血亲间可否缔结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同辈分的拟制血亲间也不应结婚。另外,从养子女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利益来看,禁止拟制血亲之间通婚,也可以防止养父母或继父母利用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逼婚,损害下一代的利益。

三、近亲结婚的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本案中法院判决这对表兄妹婚姻无效,是完全符合《婚姻法》条款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9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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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6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从法律角度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情形,婚姻属于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4-26
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的近亲结婚,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