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怎么确定

如题所述

公积金缴纳的基数确定方式具体如下:
1、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没有工作的人,以各地的低保标准作为缴费基准;
2、缴存基数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缴存比例在每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依照国家规定,缴存比例是不超过12%,不低于8%的。
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和单位比例
公积金公司和个人承担的比例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应纳税前从工资中扣除。公积金扣款比例根据职工与单位可以在5%-12%中自由选择。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2、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一般为8%到12%。
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
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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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4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全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领取的总工资数除以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