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6193006。
射洪市医保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上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4.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提出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的建议,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负责全县药品、医疗耗材招标采购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清算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负责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保局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其他产品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