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对员工罚款的问题

我是一个大型国有航空公司旗下分公司的一职员,我们分部未经上级批准自行对员工进行罚款,一次最多的时候可以罚3000元,而这个规定并未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总公司上级的批准,而是部门私自决定的,而且罚款额度也超过了<企业奖惩条例>所规定的工资20%,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并且罚款的收入经常被领导拿去带领员工一起吃饭等,其做法十分随意无法无天
我也想举报,所以我先提问搞清楚吖

1、呵呵,你这部门的领导挺有意思,罚部分员工的款然后领其他员工吃饭?

2、合法的做法是:如果员工确实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且公司有关于员工严重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应赔偿的规定的,公司有权决定对违规员工进行罚款,但每月的罚款数额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这罚款要上交公司、用于填补公司所受到的损失。

3、建议:
(1)如果以前的罚款有证据(罚款收据或是收条等、罚款被用于请客吃饭的证据等,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录音或录像、知情人的民、证言等):可以直接找总公司投诉;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仲裁时注意一年的时效)。
(2)如果以前的事没有证据,可以在以后被罚款时留心收集证据,最好是能索要书面的收据,要求写明罚款原因和数额、被处罚原因等:有了证据后,可以找上级反映或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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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企业可以对员工罚款吗

第2个回答  2010-08-02
如果有证据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9-18
说的都是屁话!我们单位的领导想罚谁随便就罚谁!罚款去向不明谁敢问,问了不但不会告诉你反而还会惹麻烦,谁要是敢不让罚,就是不服从管理,领导就让你去打辞职。走人!!!(领导说了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在这干就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如果员工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职工赔偿,但是这个不是罚款;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单位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设定、执行罚款。
    员工与单位虽然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是二者仍然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即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损失赔偿可以从工资里扣,但是最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除此以外,除了法定的代扣工资情形以外,企业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扣减员工的工资。
  从这个规定找到办法:在企业实际在操作中,如果员工发生迟到或其他违纪行为,企业不得不进行经济处罚时,不要以罚款名义进行,而是以由于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员工必须予以赔偿的原因来实施。(即使是员工迟到也可以认为是造成单位安排任务无法及时完成,对部门甚至公司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利用此条款,一样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只不过从防范劳动风险的角度来讲,不说是罚款,而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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