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侵占业主房产:吕先生六年未交物业费,物业擅自出租写字楼

如题所述

山东青岛,男子以150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280平的写字楼,之后坐等升值,6年后,男子想在写字楼开办一家公司,可没想到,竟发现满屋子的垃圾,男子要求物业解释,不料物业却说男子没交物业费,所以写字楼就让其他业主给住了!   6年前,做建材生意的吕先生在外出时,看见一橦新落成的商业大厦,地处繁华路段,人流量密集,于是在开发商的引领下,进入大厦参观。
大厦三楼有一套280平米的写字楼对外出售,售价是1500万元,堪称“地王”,升值空间很大,考虑到这一点后,吕先生与一位朋友商议,决定合伙将这套写字楼买下,就当是投资。
此后,写字楼一直闲置,吕先生因事务繁忙,很少过来查看,况且写字楼还是毛坯房,没有值钱的物品,因此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坐等升值即可。
不知不觉,6年时间过去,由于地产行业不景气,吕先生的建材生意遭遇到滑铁卢,于是打算另外开一家服装公司,做外贸出口。
想起自家的写字楼一直闲置,吕先生准备进行装修,将来公司也就落户在这里,可当他找来装修师傅,打开房门的那一刻,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
只见写字楼里堆满垃圾,有废弃的电风扇、空置的纸箱、陈旧的报纸等等物品,数不胜数,还时不时传来一阵阵难闻的气味。
清理满屋子的垃圾,恐怕需要不少时间,无奈之下,装修工作被迫终止。随后,吕先生怒气冲冲的找到物业讨要说法,让对方给出解释。
谁料,物业却态度冷淡,反问吕先生:这6年来,你交过物业费吗?
原来,自从吕先生购买这套写字楼之后,就一直没有来过,期间曾换了手机号码,却没有告知物业。所以这6年来,物业一直联系不上他,在收不到物业费之后,就将写字楼出租给其他业主使用。
得知真相后,吕先生更加来气,就算自己没有缴纳物业费,那也是无心之失,物业有什么资格擅自将自己的写字楼出租给他人?
一时半会没交物业费,尚情有可原,可6年都见不到吕先生本人,物业表示,为避免写字楼荒废,这才出租给其他业主,还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吕先生不接受物业的解释,认为对方说来说去,就是为了钱,即便自己多年未缴纳物业费,补交不就行了吗?物业却擅自将属于自己的房子拿来出租,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吕先生认为,写字楼的大门安装的是智能门锁,物业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就撬门而入,这不能接受;其次,写字楼里面堆放的东西杂乱无章,根本没有其他业主租住的迹象,反倒像是一个杂物间。
吕先生要求物业公开道歉和赔偿,但遭到拒绝。一怒之下,他以非法侵占他人房子为由,将物业告上法庭,索要赔偿270万元。
吕先生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属于违约,物业公司可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偿还,但不能非法占用写字楼,更不能用来出租。
物业将写字楼搞得面目全非,从法律的角度看,其行为损害了吕先生的民事权益。
但是,吕先生索赔的诉求,应该根据物业出租写字楼之后所获得的收益来考量,获益多就赔多,获益少就赔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赔偿应有一个自由裁量的空间。
因此,吕先生提出270万元的赔偿诉求,缺乏有效依据,故不予以支持。
具体而言,吕先生6年对写字楼不闻不问,也不交物业费,确实存在一定过错,可不论如何,都不能成为物业侵占他人房屋的理由。
鉴于双方都存在过错,法院最后酌情处理,判决物业将出租写字楼所收到的租金返还给吕先生,并清理掉屋内的垃圾,将写字楼恢复原貌。
物业原本是维护业主的利益,可在本案中,物业却直接侵占业主的高价房产,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纠纷时,一定要通过司法维权,手起刀落,务必给予严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