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继承的条件

如题所述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一、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定义: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历史起源及立法背景:

一、代位继承的历史起源:

代位继承制度起源较早,其产生立足于人类社会共通的经济和情感基础。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一方面,对被继承人而言,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往往将代替继承人在其心中的情感地位。

另一方面,对年幼的直系卑血亲而言,父母的早亡也往往会带来抚育和照顾的额外需求因此,通过代位继承制度,使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原继承人的继承地位、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是各国社会的通行做法。

二、代位继承的立法背景:

在民法典颁布以前,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中,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说,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由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更晚辈的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这种情形也是代位继承制度发展中的典型状态。

但在民法典之继承编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但不包括其他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由于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这一继承关系发生的前提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且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已死亡。

这一规则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使被继承人在没有其他更亲近亲属的情形下,由侄子(女)、外甥(女)成为其法定继承人以继承其遗产因此,这一代位继承规则,有变相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作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