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救援队牺牲算烈士吗?

如题所述

蓝天救援队牺牲经过评定算烈士。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北京房山蓝天救援队女队员王宏春在抢险救灾中牺牲

王宏春,女,汉族,1982年3月出生,北京市房山区瓜市村人,本科学历,已婚。生前系北京市某房地产公司主管,2013年3月加入房山蓝天救援队志愿者团队。

2023年7月29日暴雨侵袭以来,王宏春作为北京市房山区蓝天救援队的一员,连续多次参与防汛救灾活动。31日凌晨3点,她再次随队开展人员转运工作,4点到达班各庄大桥。因发现大桥地基损坏严重,通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于是王宏春和其他5名队员留守大桥,劝返人员车辆。

早晨9时左右,河道里突发洪峰,王宏春等队员很快被洪水围困。他们迅速穿好救生衣、带好防护头盔,选择了弃车上船的形式自救,但因山洪迅猛、水流湍急、水中漂浮物太多等原因,导致橡皮艇翻船,6名队员均被急流冲走。蓝天救援队得知队友落水消息,火速开展救援搜索,很快救出2名队员送医院治疗,另外4名队员失联。

蓝天队员分多路对所有能靠近的岸边进行排查,同时启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搜索,11时23分,第三名队员被安全获救,16时28分,第四名队员成功自救上岸,并借群众手机联系上队伍。

8月1日15时38分,王宏春在下游约30公里处被发现,救援上岸后,经法医现场确认,已无生命体征,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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