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小孩,求助需怎么办理手续?

如题所述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无子女;(二)年满30周岁;(三)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二、收养对象有以下几种人员符合被收养条件:(一)不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不满14岁的子女;(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四)福利机构监护的弃婴和儿童;(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三、根据被收养对象的不同,办理收养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有所不同。(一)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原因和被收养人的情况);2、收养人出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4、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7、公告(刊登在收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报纸上,公告期60天);8、相片4张(其中单人照半寸每人1张,三人照或两人照一寸1张);(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的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单方送养;2、收养人出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3、收养人收养和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4、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再生育子女;5、根据送养方和收养方的意愿可签订收养和送养协议。
除了以上情况外,根据被收养对象情况还有一些不同的规定,如收养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无子女的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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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0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第2个回答  2021-09-10
如果你要想上孤儿院领一个小孩儿,首先呢,你必须要证明你没有小孩儿,并且你的经济状况和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只有这些。符合条件沿街可以办理呀这些首饰
第3个回答  2021-09-10
领养孤儿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不是说领养就领养的。
第4个回答  2021-09-10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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