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债权转让有什么流程啊?

如题所述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借款人首先向开发商或售房
单位核实房屋产权证是否送达到银行;如果产权证已经送达到银行,
借款人可与银行联系并进行核实,如果确认产权证已经送达到银行,
借款人可以到产权证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借款人首先向开发商或
售房单位核实房屋产权证是否送达到银行;如果产权证已经送达到银
行,借款人可与银行联系并进行核实,如果确认产权证已经送达到银
行,借款人可以到产权证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取《北
京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借款人带《北京城镇房地产抵押登
记申请书》及如下资料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合同(原件)、
抵押合同(原件)、评估报告(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配偶身
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最后,
借款人办理妥当抵押登记业务后,
办理过寿险业务的客户可以持相关
证明文件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业务。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包括抵押权等)。
扩展资料:
主债权的转让,是指存在担保等从债的情况下,不改变主合同的内容,主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主债权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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