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面试拟于3月15日之后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保持通讯畅通。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22日18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扩展资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