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章,与机动车相撞,请问责任如何划分?

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电动车刚开始在非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不是逆行,是在机动车左边道路行驶,可是,电动车突然转弯,导致与机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被撞伤,已经住院。请问责任如何划分?机动车已经垫付医药费1000元左右,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提出其他非分要求,保险公司是否会给予赔偿?(机动车有驾驶本、行车本,车辆制动良好为新车。)

1、责任划分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该当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所以你的责任较大一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遇情况判断操作失误也可以上升责任,这一条款一般都是照顾另一方而用的,所以这个事故如果划分同等责任,是比较客观的,否则,电动车一方的责任较大。
2、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国家标准》(应该是这个名称,记不大准确了)的规定,只要车辆外型、尺寸、最大设计时速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应按机动车分类。现在市面的上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全部是机动车,电动三轮车更不用说了。但由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没完善,对于电动自行车一般还是按非机动车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31
朋友,我也是私家车主,你的情况我遇到过,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1机动车和电动车相刮碰,无论谁的责任,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都应由你先行垫付医药费(交警队的规定)。
2交通事故不看谁走哪,警察只看现场,你的现场我不知道,所以没办法说。
3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得看你是什么险种,如果是交强险,只有几千元,我们哈尔滨死亡最高十一万。
4保险公司赔偿多少也得根据占事故的几成责任划分。
5以我的经验,如果钱数不多,估计最后你得和解,因为跟他们耗不起,越耗咱越不合适,估计你的车一开始也扣进去了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06
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该当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所以你的责任较大一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遇情况判断操作失误也可以上升责任,这一条款一般都是照顾另一方而用的,所以这个事故如果划分同等责任,是比较客观的,否则,电动车一方的责任较大。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只要车辆外型、尺寸、最大设计时速符合机动车标准的,应按机动车分类。现在市面的上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全部是机动车,电动三轮车更不用说了。但由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没完善,对于电动自行车一般还是按非机动车处理。详情
    官方电话
第3个回答  2010-08-30
您好!您的观点我明白!责任是主次责任,机动车主责,承担80%的主责!如果医药费在2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全线赔付!现额外,责任赔付
第4个回答  2010-08-31
机动车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