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得了绝症,估计有半年寿命。现在已经离婚了,目前单身一人,名下有套房子和一辆车子,均是银行按揭。信用卡欠10几万,还欠有十几万银行贷款尚未偿还!现在他准备把房子和车子全部过户到我的名下,我想知道,当他死后,这些银行债务由谁来偿还?银行的贷款均没有担保人,属于信用贷款。银行会不会找他的前妻和父母要钱?还有我买下他的房子和车子会不会有风险?
人死亡后银行债务用个人遗产偿还,没有遗产的银行只能做坏账呆账处理,如果有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了,有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被继承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处理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责任原则。虽然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有序清偿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1)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2)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但这只是具有了作被继承人的资格,要现实地成为被继承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如果公民没有死亡就不会发生继承关系。
(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
(3)公民死亡时必须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产无人继承,则应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但这种处理不是继承,故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为被继承人。
信用卡持卡人死亡了,欠下的债务怎么办?还需要还吗?
孩子才6岁,还是判给母亲的。我要是把他房子和车子买下来,他就没有其他遗产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以市场价格买下他的房子和车子,只还车贷和房贷,其他的贷款我应该不用还吧?
追答是的。因为你不是他的继承人,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信用卡的问题不用操心,本身银行信用卡部门就有买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的。
另外,他的十几万银行贷款肯定是要拿房子抵押的,这个是要背责的。
房子已经有按揭贷款了,怎么抵押?他说其他的银行贷款是信用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追答有些情况是可以通过评估与估价,再次抵押的。
银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信用贷款的,你需要亲自到银行去落实。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将来这笔贷款就转成呆账,银行自己核销。
信用贷款是以前银行为什么有这么多不良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
孩子6岁,离婚判给了母亲了,哪有能力偿还?会不会找他的父母或者前妻要钱呢?
追答看他贷款的时候是否有用房子或者车子做抵押物,如果没有,那么与你就没有关系,你只需要接着还车贷和房贷就可以了,如果有,那么就算他死了,银行业会去追回抵押物。
我买下他的房子和车子,肯定要把房贷和车贷还清才能过户啊,其他的贷款我就不用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