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权利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约定权利。

承包方除享有法定权利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各类承包合同性质和各地具体情况,还可以依法约定承包方享有的权利。依法约定的权利主要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关于承包地调整问题,"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②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可以约定"承包土地的用途"。

③在法定承包期限的基础上约定具体的承包期限等。

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

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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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包含着诸多权利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经营权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自主权,也称经营决策权。 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决定干什么,干多少,怎样干的权利。给予承包方经营自主权,就可使他们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关心生产、销售情况,收益与经营效果挂钩。但应当注意的是,承包方虽然可以决定干什么、怎么干,但是承包经营自主权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自主,不能利用经营自主权进行非法经营,否则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收益权。它是指通过自主在承包地上进行经营活动后,占有经营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村民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或者农作物,产生的收益就应该归承包人拥有。 (3)收益的处分权。它是指承包方可以对自己经营的收益自行予以处理,可以留给自己或者送给别人,也可以当作商品将其出售。 (4)流转权。它是承包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自行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方式使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行使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 (5)优先承包权。它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或者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过程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6)继承权。它是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享有原承包合同法定及约定的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28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第3个回答  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