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不交接工作违法吗

我还在试用期,已经于8月16日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单位要让交接后才给办离职手续,否则不让离职。我当时没签劳动合同,两份合同现在都我手上。要交接花的时间太长了,我不想交接,也没有时间交接了,我能不能经济赔偿,然后要求他们给我开离职证明?因为新单位已经找好了,这几天就要见到离职证明,我没有时间交接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你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书面通知离职,这也是给单位时间和你办理交接手续,你只要能证明你提前通知单位了,就可以在时间到了之后直接离职,此时未办理交接是单位自己的责任,你不需要承担后果。是否招聘到人接替你,也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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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单位要让交接后才给办离职手续,你应该配合的,这也是职业素质的表现。劳动合同还在你手里,你提出的离职,单位不用赔偿,单位也开不出离职证明。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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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8-31
做工作始终要有始有终,你这样的做法新单位如果知道的话,对你印象也不会好的。做好交接工作是一个职业人士的良好习惯。如果你连交接都不去做,还指望得到赔偿和离职证明吗,这些都是后话,但是真的要养成好的工作习惯。
第3个回答  2010-08-31
哥们:做人做事都要有始有终,告诉新单位你要做好这边的交接,会晚一点到岗,相信新单位一定可以理解支持你,相反如果你不做好交接,新单位对你肯定不会有好印象,老单位你也肯定拿不到离职证明。
第4个回答  2010-08-31
你应该交接以后再走,否则单位可以拖延你的离职证明,反正对他来说这事既不违法,又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