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交费截止时间

如题所述

  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6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为2015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而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并按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障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一、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
  二、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5年9月2016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三、按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城乡居民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5年80元/人标准执行,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30元用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和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搞好部门配合,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城乡居民和大学生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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