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快车道撞死捡破烂的确定是无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赔偿额是多少??

这么说无责还不如有责了,伤葬费我已经拿一万了,高速公路随便上人高速管理局是不是也应该有责任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交强险无责任也会赔偿,最多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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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8
一般是当地生命赔付总额的1/10,比如撞死人要赔30万,无责也要赔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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