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28
唐朝的历史可以公元755年“安史之乱”为界,“安史之乱”以前为唐前期,是国力强盛、文化繁荣时期;“安史之乱”以后为唐后期,则是分裂割据、国力日衰时期。 一、唐初的主要制度 唐初所行制度,基本上沿用隋制,但在某些方面有所改进,因而比隋制更完善,更严密,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1.政治制度 唐初,中央的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上实行州县两级制。太宗时,又在州之上设道,作为监察区。 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隋称内史省),职掌与隋制同。尚书省下设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职掌亦与隋制相同。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故习称唐代是三省六部。 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参预朝政”、“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宰相们平时在政事堂讨论军国大事。政事堂会议是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宰相的权力分于三省,又由品级较低的官吏担任宰相,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但同时也更便于发挥整个统治集团的意志。 一台五监九寺 一台即御史台,掌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参预大狱的审讯。五监即掌文教的国子监、掌皇家手工业生产的少府监、掌土木工程的将作监、掌制造军器的军器监和掌水利建设的都水监。九寺即掌礼仪祭祀的太常寺,掌皇室酒醴(lǐ李)膳羞的光禄寺,掌兵器仪仗的卫尉寺,掌皇族谱籍的宗正寺,掌皇帝车马和国家牧政的太仆寺,掌刑法断狱的大理寺,掌国宾、礼仪的鸿胪寺,掌国家仓廪储备的司农寺和掌财货,贸易的太府寺。 州县和道 唐初的地方行政制度与隋朝基本相同,仍为州县两级制。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为县令,县下设乡,乡下设里。 唐太宗时,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时常派黜陟使或巡察使到各道巡察。唐玄宗时,又分全国为十五道,每道设采访使一人,督察所属州县。 2.府兵制 府兵是唐初的主要军事力量。其编制的基本单位是折冲府(又称军府)。府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军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副职为左右果毅都尉。府兵称卫士或侍官。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各设大将军一人,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各设率一人,隶属于太子。军府最多时有六百三十四个,约百分之四十分布在京师所在的关中,以便中央政府手握重兵,控制四方。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能调拨。战时由皇帝命将率军出征,战争结束,将领回朝,士卒归府,将无常兵,难以干预国政。 唐代府兵制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是兵农合一的制度。卫士二十一岁入军,六十岁免役。征点标准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①。府兵农忙时生产,农闲时操练。其经常性任务是轮流到京城宿卫(称为“番上”),或到边境和内地的要地戍守。战时则应征作战。卫士服役期间,免除其自身的租调,但衣装、口粮和大部分兵器都要自备。府兵制虽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但卫士个人的负担却很沉重。在均田制破坏的过程中,此制亦随之破坏,后为募兵制所代替。 募兵(又称兵募)在唐初不是常备军,只是战时才临时招募,后来逐渐制度化,成为常备军。另外,还有北衙禁军,其主要任务是守卫皇宫。 3.科举制 科举制始创于隋朝。至唐朝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选拔官僚的主要方法。随着科举制的推行,学校教育也日益发展。中央设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等六学。地方上设有州、县学。学生称生徒,学习成绩好的,由学校保送参加科举考试。 唐代科举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另外还有秀才、道举、童子、一史、三史等科。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各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对儒家经典的记忆,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人们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说明考中进士之不易。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 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一般士人和官吏都可应考,录取者优予官职或提升。 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4.土地与赋役制度 唐继隋末大乱之后,人口死散很多,土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凋弊。唐朝为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调发,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德七年(624年)四月颁布了均田令和租庸调法。 均田制 均田令规定:继续实行均田制,庶民依据户籍授田。人三岁以下者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授田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要还官。老男、残废、重病者授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授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为户主,加授永业田二十亩。和尚、道士授口分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女道士)授口分田二十亩。工商业者的永业田、口分田减半授给;若在狭乡(人多地少地区)则不授。狭乡农民亦减半授田。 贵族和官员授田另有规定:最多者为亲王,可授永业田一百顷,最少者为武骑尉,可授永业田六十亩。各级官员另有数量不等的职分田,以其收入作为俸禄的一部分。各级官府还有数量不等的公廨田,以其收入作为办公费用。职分田和公廨田在原任官离职时,则由新任官接管,不得出卖。 土地买卖受到严格控制。但官僚贵族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出卖;百姓的永业田在人死家贫无力埋葬时亦可出卖;百姓的口分田在由狭乡迁往宽乡,或者卖充住宅、邸店、碾硙时,亦可出卖。买地者不准超过本人应占田限额。 唐代的均田制和前代一样,是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并不触动地主占有的大量土地。所谓授田,主要是从荒地上调拨。地主占田往往逾限,而农民大多授田不足额,甚至有些地区每户农民有田不过十亩、五亩。虽然如此,但农民在均田制下毕竟得到了一些土地,而且均田制禁止随意买卖土地和无限占田,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土地兼并,维护小农经济的作用。所以均田制的实行对唐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租庸调法 租庸调法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租庸调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5.法律 唐代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种。律是刑法典。令是关于国家各种制度的规定,如《户令》、《田令》等。式是各项行政法规,办事细则,如《水部式》等。格是对律、令、式所做的补充和修改。律、令、格、式互为补充,以律为主,同时并行。 唐律是直接从隋《开皇律》发展而来的。唐律从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到唐太宗时修订完成。唐高宗永徽年间,又对律文加以解释。释文称为“疏”,具有和“律”同等的效力。二者合编,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唐律分十二篇,共五百零二条。刑名有笞、杖、徒、流、死等五种。在量刑定罪上,唐律比隋律又有所减轻。 唐律的基本精神是维护封建统治,亦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定为“十恶”。对属于“十恶”的罪要严惩,而且大多不能减、赎,有些甚至遇大赦也不能免罪。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剥削,唐律对隐匿户口、谎报年龄、私自出家以及不按期交纳租调服徭役者,规定了各种刑罚。唐律还规定了贵族、官僚、平民、部曲以及奴婢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贵族、官僚犯罪可以减罪、赎罪以及用官抵罪。平民如果冒犯贵族、官僚,要加等治罪。主人可以任意殴打部曲甚至打死。主人只要报请官府,就可以杀死奴婢。 二、贞观之治 唐高祖李渊只当了九年皇帝就将皇位传给次子李世民,自己退入后宫当太上皇去了。李世民为建立唐朝立有巨大军功。他与其兄、太子李建成都有继承皇位的要求,明争暗斗激烈。武德九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李建成,争得太子之位。不久,其父又将皇位传给他。他即位后,于次年改元贞观。贞观共二十三年,当时的政治比较清明,经济由恢复而迅速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国力强盛,边境安宁。史家称此时为“贞观之治”,被认为是中国封建时代少有的“太平盛世”。李世民死后,谥号为“太宗”,史称唐太宗。唐太宗是中国古代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所谓“贞观之治”,除了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都有所发展之外,还有如下的四个重要特点:唐太宗君臣论治 唐太宗经常与其大臣们论古说今,总结历史经验,以改善统治。他很重视强盛的隋朝在短时间内土崩瓦解一事,经常议论隋亡的教训,并引以为戒。他们还议论历代王朝兴衰成败的原因 。
第2个回答 2010-08-28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是世界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李渊于618年建立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其鼎盛时期的公元7世纪时,中亚的沙漠地带也受其支配。在690年,武则天改国号“唐”为“周”,迁都洛阳,史称武周,也称“大周”。705年唐中宗李显恢复大唐国号,恢复唐朝旧制,还都长安。唐朝在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后日渐衰落,至天佑四年(907年)梁王朱温篡位灭亡。唐历经21位皇帝(含武则天),共289年。唐在文化、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政治方面: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其中尚书省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科举制度:唐代科举推行“怀牒自列”,由个人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考试。报名唯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地方官将报考人申送中央,由尚书礼部举行考试。考试及格,即为进士及第,始有做官资格。至于实际分发任用,则须经过礼部再考试,所考重于其人之仪表和口试,乃及行政公文等。大抵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又因吏部试有进士、明经诸科,故此制又称科举制。
赋税:一是租庸调制。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时缴还政府。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庸即是役,人民对国家进行的义务劳役。调是贡献的丝织物和麻织物。
二是两税制。分夏秋两次征收。
第3个回答 2010-09-10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是世界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李渊于618年建立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其鼎盛时期的公元7世纪时,中亚的沙漠地带也受其支配。在690年,武则天改国号“唐”为“周”,迁都洛阳,史称武周,也称“大周”。705年唐中宗李显恢复大唐国号,恢复唐朝旧制,还都长安。唐朝在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后日渐衰落,至天佑四年(907年)梁王朱温篡位灭亡。唐历经21位皇帝(含武则天),共289年。唐在文化、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国号“唐”是晋的古名,泛指今山西省的中心地域。传说君主尧号称“陶唐”氏。周朝时在现今湖北省有一小国唐国。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为北周八柱国之一,佐命有功,被追封为“唐国公”,爵位传至李渊,隋代周后,累官居太原留守,起兵后,李渊自称“唐王”,后废隋帝杨侑遂建“唐”朝。 唐朝灭亡后,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事实上他们的皇帝与唐朝并无血缘关系。 唐朝皇族李氏自称出自汉族的赵郡名望,同时李氏家族也是陇西军事贵族。陇西李氏从秦代开始就是著名的武将军人世家。这个家族涌现过西汉飞将军李广等著名将军。而《旧唐书》和《新唐书》中则称唐朝皇族李氏是老子李耳的子孙,唐朝开国皇帝李渊自称十六国的西凉开国君主李暠是其远祖。北周时期,奉行关陇集团的本位政策,李氏改成“大野氏”,这是一个新创立的姓氏。北周灭亡后,隋文帝恢复其为李氏。 唐朝同隋朝被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是相继于秦汉之后的中国第二帝国时期,日本历史学者则普遍认为唐朝是中国“中世”时期的结束。唐朝国力在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因此华人也被称为“唐人”,现今西方华人聚居处也被称为“唐人街”。
第4个回答 2010-08-28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是世界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李渊于618年建立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其鼎盛时期的公元7世纪时,中亚的沙漠地带也受其支配。在690年,武则天改国号“唐”为“周”,迁都洛阳,史称武周,也称“大周”。705年唐中宗李显恢复大唐国号,恢复唐朝旧制,还都长安。唐朝在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后日渐衰落,至天佑四年(907年)梁王朱温篡位灭亡。唐历经21位皇帝(含武则天),共289年。唐在文化、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