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都是起诉了,还没开庭撤诉了。又起诉了一次,又撤诉了。难道没有办法一直这样
追答您好!这是由于原告做事情没有决断能力,往往犹豫不决,听听张三的意见,觉得应该起诉,听听李四的意见,又觉得应该撤诉。但是,我国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起诉一次,交一次诉讼费,撤诉一次,退还50%诉讼费;再起诉一次,再交一次诉讼费,再撤诉一次,再退还50%的诉讼费。原告愿意拿诉讼费不当一回事,就让他多掏几次钱吧。谢谢阅读!
呵呵,我想问的是解决办法。总不至于让原告其无休止的告一下,在撤诉,在告一下。
追答那你一块问啊
理论上原告可以那么干
找原告把事情了结,有必要的话反过去告他
理论是好啊,但是平时原告就找不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