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请问办理QS和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流程请帮我仔细的回答一下好吗?

如题所述

申请QS认证的主要手续如下:
1 有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检疫手段(可通过咨询公司获取帮助);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厂房的土地证——如没有土地证需所在乡镇办理证明建设用地的手续等(可通过咨询公司进行建立和整改);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 在本省质监局网站上下载《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及所申报产品所属单元的《审查细则》,如果不知如何下载或者不了解自己产品应该所属的分类,请咨询当地质监局。河南省内的企业可以向我咨询。河南省质监局的申请书一般已经分好了申报单元,并且是EXCEL格式。
10.根据《审查细则》上的要求,针对自己的厂房、设备、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产品是否有检测报告等要求进行检查、整改、完善。
11.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
12.提交材料(QS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3)换证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5)生产场所布局图一式三份(6)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7)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产品标准。如果产品没有国家标准,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企业标准备案一式三份(9)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1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14.质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验,材料符合受理标准,通知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费用2200(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440元,但会大大增加申请通过的难度)
15.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间为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业)
16.现场审核不合格,企业应迅速整改,两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如审核合格进入下一步。
17.封存样品,7日内由企业交付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因产品种类不同不尽相同,国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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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根据审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质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申报企业等待发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本市生产特种食品的企业和白酒生产企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其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企业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示范文本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生产用房合法使用的证明;
      4.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新设立和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6.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一式三份);
      7.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一式三份);
      8.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一份);
      9.企业标准文本(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复印件,一份);
      10.HACCP体系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已获得的企业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11.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企业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受理部门应当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企业在2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审查
      1. 受理部门组成核查组,制定现场核查工作计划,于核查前5日将核查计划通知企业。
      2.受理部门派遣观察员陪同核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3.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由核查组现场抽取样品,由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企业对发证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市质量技监局提出复检申请。市质量技监局应在5日内作出是否复检的书面答复。对符合复检条件的,应及时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4.受理部门对核查记录和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将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统一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
      (四)决定
      对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做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
      对现场核查或者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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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13
那要看你是什么行业的了 不同行业的不一样 新开办的和到期换证的还不一样 QS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 专业性很强的 你可以到所属的省级食药局网站去看 有明确的要求和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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