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市场内的摊点场地,有的已

如题所述

南宋定都杭州之后,正如南宋著名史学家李焘所说:“四方之民,云集两浙,百信常时。”再加汴京的大批工商业主进入杭州,带来了雄厚的资金与灵活经营的方法,大大地促进了杭州商贸的发展与繁荣,使杭州商业成为全国之最,不仅店铺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资金之厚、精贵品之聚集,都占全国首位。正如当时杭州文人吴自牧《梦粱录》中所说:“杭州行都二百余年(“二”为“一”之误”),户口蕃盛,商贾买卖者十信于昔,往来幅辏,非他郡之比。”

正由于商贸的特别繁荣,也出现商贸经营中的十分钟新风尚、新特色,成为南宋杭州城市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总结南宋历史经验,目的是吸取今日有用的经验。

一、坊与市合一的新貌

唐宋之际,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店铺的四处开设,使城镇的格局出现了新的变化,原来坊市严格分离分离的制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尤其是南宋都城,出现了坊(居住区)市(商业区)合一的市容面貌与新制度,店铺临街开设与形成商业市场,是这种坊市合一制度的基本特点。

唐代以前,都城或州县城镇基本上是实行严格的坊市分离制度。坊,是居民居住区。市,是居民交易区。一个州城或县城,一般只设有一个或二个“市”,如唐代都城长安,城内108个坊,仅东市与西市两个,每个市的规模,大约是两个坊的范围。相比之下交易区位置仅占居住区的4%左右。

唐宋之际,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扩大商业区,尤其在北宋东京,许多商店开始临街而设;再加上唐末五代战争的频繁,许多坊墙遭到了破坏了而被废;一些坊巷也与街路逐渐出现了各种店铺。这样,封闭式的“市”变成了敞开的“市”;市坊内,大街小巷店铺铺设,都成了商品交换的地方。汴京的饮食业远远超过了唐代长安,出现了饮食店铺与居民住宅混杂,饮食店铺与达官府第混杂,打破了传统的贵族不近商贾的界限;而且皇宫周围、军营附近、官府前后、御姐两旁等也都出现了热闹的饮食市场与酒楼饭店。

杭州成为南宋行都之后,商业极为繁盛。北宋以前,杭州的商业区称为“市”,仅有一处,设在城之当中,即今洋坝头至官巷口一带。南宋定都后,坊市分离制瓦解了,在市之周围,店铺四处开设,商品丰富,方便了市民。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贯穿杭城的御街两旁也成为商店集中的地方,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南北中三个市场中心:

北宋杭州之“市”,设在今中山中路中段。南宋时,诸行百市样样齐全,大小店铺,处处密布。举凡城市居民各阶段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商品,在商店中都能购到,是一个“大而全”的商品市场。

以御街为轴线,形成南、中、北三大商贸区块,相互沟通,相互补充。构成了杭城的新的大商业区,对满足京都市民小费,起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大街小巷,也到处是“大小铺席,连门俱是”。

二、灵活的经营方式

经营方式,讲究灵活,这为都城商人所重视,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营业品种随季节而变,尤以饮食行业与杂货店为最典型。如都城的茶肆冬夏交换,最为明显:夏天兼售饮料、暑药等;冬天兼营盐豉汤之类。夏天冷饮已有甘豆汤、紫苏饮、椰子酒、豆儿水、鹿梨浆、卤梅水、木瓜汁、沈香水等十七种之多。(周密《武林旧事》卷6《凉水》)南宋初年,生意清淡时,店主还用鼓乐伴唱梅花酒曲,招徕顾客。杂货店的营业商品也有春冬与夏秋的区别,《梦粱录》卷13《夜市》记述,春冬之间扑卖玉栅小球灯、奇巧玉栅屏风、捧灯球等;夏秋又多扑黄草帐子、青纱、异巧香袋儿、背心儿等。

2、重视店面装潢和广告招牌。两宋都城的高级酒店,店面装修,极为华丽。“凡京师(北宋汴京)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而南宋杭州酒楼也仿效东京,“店门首彩画欢门,设红绿杈子,绯绿帘幕,贴金红纱栀子灯,装饰厅院廊庑,花木森茂,酒座潇洒”(《梦粱录》卷16《酒肆》)。宋人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上有孙家正店酒楼的画面,就是当时的写实场面。商店之名,一般以所姓取名为多,为×家店铺,比较朴实;但在店门口外,往往挂在店牌、店招等,以起广告作用。

三、早市与夜市的热闹

早市与夜市的兴盛,营业时间的延长,也是都城商业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

唐宋之前,商贸的营业时间,仅限于白天,“日中为市,日落散市”。北宋的汴京早市与夜市兴盛,店延长了营业时间,方便了顾客。早市,如汴京,“每日交五更……诸门桥市井已开,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叫饶骨头,间有灌肺及炒肺。酒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其杀猪羊作坊,每人担猪着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其卖麦面,每秤作一布袋,谓之‘一碗’;或三五秤作‘一碗’,用太平车或驴马驮之,从城外守门人城贷卖,至天明不绝”。(《东京梦华录》卷3《天晓诸人人市》)汴京潘楼东街巷,“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

南宋杭州的早市也很热闹,“御街铺店,闻钟(四更钟声)而起,卖早市点心,如煎白肠、羊鹅事件、糕、粥、血脏羹、羊血粉羹之类”。“有卖烧饼、蒸饼、糍糕、雪糕等点心者,以赶早市,直至饭前方罢”。“自内(大内,即皇宫)后门至观桥下,大街小巷,(早市)在在有之, 不论晴雨霜雪皆然也”。(《梦粱录》卷13《天晓诸人出市》)

夜市,比早市更盛。汴京夜市以州桥附近与马行街为最盛。《东京梦华录》卷2《州桥夜市》记载:州桥夜市以饮食业最盛,一年四季不衰。

马行街夜市,除饭食店摊热闹之外,还有中瓦、北瓦、里瓦这样大型的娱乐场所、小百货等,构成更热闹的场面,“夜市北州桥又盛百倍,车马阗拥,不可驻足,都人谓之里头”。(《东京梦华录》卷3《马行街北诸医铺》)宋代文人蔡僚《铁围山丛谈》卷4还说马行街成为汴京夜无蚊虫的街区。

“天下苦蚊蚋,都城独马行街无蚊蚋。马行街者,都城之夜市、酒楼极繁盛处也。蚊蚋恶油,而马行街人物嘈杂,烛火照天,每至四鼓罢,故永绝蚊蚋”。

南宋都城临安的夜市,御街闹市最为繁盛。“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梦粱录》卷13《夜市》),清河坊至官巷口一带夜市,“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

四、集市贸易的兴起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达,街巷集市贸易日趋兴旺。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诸行市》记载,南宋杭州多达四百十四行,该文中也罗列了147项名目,许多行业店铺或摊点集中在一起,形成了相当规模的集市贸易,或称行业街市,或称坊,各种市场的分工也日趋明确。如汴京有马市、牛市、鹌子市、瓮子市、药市、竹竿市以及米行、纱行、姜行、水果行等;汴京最突出的是相国寺的庙市,每月五次的定期市集,是“百姓交易”之市场。

南宋都城临安的街市贸易,或称团、或称行、或称市等。据《梦粱录》卷13《团行》记载,有二十多处。

“有名为团者,如城西花团、泥路青果团、后市街柑子团、浑水闸鲞团;

又有名为行者,如官巷方梳行、销金行、冠子行、城北鱼行、城东蟹行、姜行、菱行、北猪行、候潮门外南猪行、南土北土门菜行、坝子桥鲜鱼行、横河头布行、鸡鹅行;

更有名为市者,如炭桥药市、官巷花市、融和市南坊珠子市、修义坊肉市、城北米市。

他总结说:“大抵杭城是行都之处,万物所聚,诸行百市”。这些行业集市都是批发与零售相结合的市场。

城郊的城镇草市也相当发达,形成了许多市镇,它与城内的商贸相配合,满足了京都各阶层的消费需要。北宋时,杭州的郊外有南场、北关、安溪、西溪、范浦、江涨桥、汤村、临平等8个镇市。(《元丰九域志》卷40《杭州》)南宋定都后,郊区发展与城内一样迅速。“城之南、西、北三处,各数十里,人烟生聚,市井坊陌,数口径行不尽,备可比外路(省)一小小州郡”。(《都城纪胜‘坊院》)当时著名的镇市有:

城南郊有嘉会门外的浙江市、龙山市;

北关门外的北郭市、江涨桥市、湖州市、江涨西市、半道红市、西溪市、汤村镇市、临平镇市、安溪镇市、艮山门外的范浦镇市;

城西郊有赤山市;

城东崇新门外南土门市、东青门外的北土门市等。(《咸淳临安志》卷19《市镇》)

这些市集与城镇,正如都城的卫星城镇,促进了都城商贸市场与全国各地的密切配合,形成一个庞大的市场网。

五、塌房、堆垛场的发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商品流通服务的许多行业也应运而生,且迅速发展。这也是宋代商业的重要特色;其中如寄存货物的塌房、房廊,包装器具的租赁、码头装卸搬运,生活服务如浴堂等深受市民与商人的欢迎,形成了许多新的商贸习俗。

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商贾的货物存放,所需的塌房、堆垛场十分兴旺。尤其是大都市,更是如此。如北宋汴京在货运繁忙的汴河两岸,堆垛场就应运而发展。起初,官办的堆垛场有汴河堤岸司与京城所办的两个,为寄存汴河人京的百货杂物,商人要交纳一些管理费,时称“垛地官钱”,官府往往垄断了最佳的场地;而民间也有堆垛场,也供商贾寄存百货所用,收取管理费。这种堆垛场以露天为多。南宋杭州也有堆垛场,大多集中于运河、钱塘江的码头附近。

另一种为塌房,比露天堆垛场高档,已有遮雨设施和简易的房舍。高级的塌房,夜间还有巡逻防盗之举,受到豪商大贾的欢迎。南宋杭州的“城中北关水门内”(今武林广场至体育馆一带),有水数十里,曰自洋湖,其富家于水次起造塌房十数所,每所为屋千余间;小者亦数百间,以寄藏都城店铺及客旅物货,四维皆水,亦可防避风烛,又免盗贼,甚努都城富室之便” (耐得翁《都城纪胜·坊院》) 。

这种建于水中的塌坊,夜问雇人巡警,既防火,又防盗,是南宋杭州寄存货物的最大特色。其他州郡都未见此类高档塌坊,唯杭州独有。这类塌房,不仅外地客旅寄存,而且本地商贾也寄放,据《梦粱录》卷1眯竭必载,按月收取保管费,时人称为“巡廊钱”。

六、店宅租赁的发展

店铺或住宅租赁业的发展,也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北宋的房舍租赁,相当发达,尤其是汴京,房舍租赁已成为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反映了汴京市民生活的一些习俗。

汴京租赁房舍有官办与民办两种。官办邸店,是属于左右厢店宅务掌管。这个机构曾多次改名,又名邸店宅务或楼店务,由皇宫内侍等负责出租官府房舍。仁宗时,平均每间房子每月租金为14文。据周宝珠《宋代东京研究》统计,天禧元年(1017年)有房舍二万三千三百多间;天圣三年(1025年)增为二万六千二百多间;按此计算,每年收入达十三、四万缗左右。这些收入主要供皇宫中“脂泽之用”。为了表示爱民,凡遇雪寒,或冬至等,常常颁布免租三日或五日的优厚。

有些商人租了塌房之后,又租给其他人,中间转租现象也不少,时人称为“庄宅行人”。

私人或民间邸店经营,不论在东京或南宋杭州,也都十分发达。这种塌房业主,有些是官僚以私人名义开办,或是富商大贾操办。

北宋,许多官僚看到邸店有利可图,修造房舍,经营邸店。据董菜《闲燕常谈》记载,御史中丞何执中,“广殖货产,邸店之多,甲于京师”。南宋杭州的邸店、塌房,也是“慈元殿(后妃所住殿名)及富豪、内侍诸司等人家”所办,也是以赚钱为目的。据宋人赵时侃《中豁和买役钱状》说,建康府(今江苏南京)所属的江宁、上元两县“有房廊之家,少者日掠三、二十千”。

官私房屋租居,南宋临安也很发达,屋地租金价分大中小三等;如遇“祈祷恩典”,有免缴三日,七日至半月,或一贯减三百等优惠 (《梦粱录》卷18《恩霈军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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