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办成一个房产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实行一房一证的政策,实践中,开发商会将两个小户型改造成一个大户型,但是有两个产权证,倘若这种情况允许办理成一个产权证,将逃避了房屋限购的政策,可能导致一人购买两套以上的房屋,但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而办理成一个产权证,所以,不允许将两套房屋办理成一个房产证。
扩展资料: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两个房产证不能合并成一个房产证。
实际上由两个单位拼合而成房子,即便在使用时为一整套,但也是不允许合并为一本证的。
在限购时期,这样的房子会占用两个甚至多个购房资格,不利于销售,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便在不限购的时期买下了这样的房子,在交易过程中,也需要为多套房子的税费买单。
扩展资料:
《房屋登记办法》对房产证的规定: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