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失怎么进行学历认证

如题所述

毕业证丢失可以回就读院校补办学历证明。

1、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2、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到学校教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
3、向原来就读的学校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或者是向学校提出复印学历颁发的文件。

毕业证丢了补办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丢失的毕业证书作废(一般由学校完成);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3、从学工部网站下载《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并填写情况说明及以上内容;
4、提供本人2寸彩色照片(蓝底)两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上述材料需送至学生工作部经严格审核无误后,报送所在省区教育厅补办毕业证明书;
5、经省区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发放毕业证明书;
6、由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
综上所述,毕业证是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由办学单位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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