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往往要先推行后出文,通常是有了公司养老保险规章制度做为参考,最基本的目地或是要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缴纳养老保险改革创新的范畴当中,将以往退休制度中出现的双轨变为单轨制,也是中国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最终目标。
依照国家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实质,对离休“人士”的判定规范主要指在10年缓冲期内办理退休的人员,在这样一个文件中,关于中人的概念也只有一句话,即有关“人士”的衔接,全国各地推行统一的衔接方法。
从这个描述看来,换句话说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10月中间办理退休的人员,也就是在十年缓冲期办理退休的人员,归属于人士这一定义是很清楚的。界定的主要依据是由养老保险计算的方法来确定的。
依照国家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在2014年10月1日以前,其实就是改革创新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后退休的人士开设十年缓冲期。这一描述都是将中人的概念限制在十年缓冲期期内办理退休的人员。
缓冲期的养老保险计算是按照新旧二种方法进行对比测算,依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金高过新方法计算的,依照老办法计算的结论实行;依照老办法计算的结论小于新方法计算的,依照新方法计算的结论实行。
可是依照新方法测算高于老办法的那一部分,按照十年缓冲期比例计发,即第一年从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依照高于的部分的10%计发,第二年从2016年1月到12月31日,依照超过一部分20%比例计发,依此类推,到2024年9月30日派发超过部分的100%。
之所以要开设这一十年缓冲期,关键目地或是要实现新旧养老金制度的有序推进,确保在缓冲期退休的中人养老保险金不少于老制度的水准,但是对于超过一部分要进行一定的限定,依照逐渐的提高的形式进行。
这一缓冲期的开设,是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顺利推进,用十年的时间确保有序推进,因此在这十年缓冲期办理退休的人员,归属于退休中人,这并不可是国家人社部文件的要求,同时又是由养老保险计算方法特殊性所决定的。
但是对于十年缓冲期结束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是人士或是新手,应用不同类型的规范来判定,结论是不完全相同的。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去争辩是人士或是新手。
有的人认为针对202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工作人员还是属于退休中人。最主要的观点是,退休中人标准的通常是2个。一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二是养老退休金中不但有养老退休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也有过渡性养老金。依照这种观点来划分,是否具有视同缴费年限,是否存在过渡性养老金,是区划人士最基本的规范。
但也有人认为,在202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理应称之为离休新手。其核心的立场是,一是退休中人有十年缓冲期,所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是衔接性质的,政策依据便是国家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二是退休中人养老保险计算的办法是新老办法进行对比测算,不完整采用的是新方法测算。
依照这种观点,2024年10月之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计算是完全按新方法进行计算的,不会再和老办法挂勾和比照,尽管也有视同缴费年限,也需要测算过渡性养老金,但视同缴费年限是缴费年限的范畴之一,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新方法计算的养老金的构成部分。但凡依照新方法计算养老金得人,都应当归属于离休新手。
总的来说,对于在十年缓冲期内办理退休的人员,归属于退休中人,这个部分由于有国家人社部发(2015)28文档做为政策依据,大伙儿的立场都是一致的。
异议比较大202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有的人认为是人士,有的人认为是新手,依照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来衡量属于离休新手,依照也有视同缴费年限和过渡性养老金来衡量归属于退休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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