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如题所述

1、下载安装手机公积金,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2、点击立即登录,点击业务办理,选择我要提取。3、在我要提取界面选择提取理由,点击下一步。4、填写相关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点击下一步。5、上传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照片,点击提交中心审批即可。首先登陆公积金的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查看办理的条件以及材料。然后再去进行相关的办理,目前公积金的提取主要有,销户的提取、建造、大修本市范围里,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房屋、支付本市范围里的住房租金等。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2、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
3、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
5、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法律已经确定了住房公积金在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确定了住房公积金的财产属性,根据该属性,公积金是可以纳入执行财产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